各县(市)区教(体)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清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银川市教育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
清理。现决定废止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
1.《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目录的通知》(银教发〔2020〕140号)
2.《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川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暂行)>的通知》(银教发〔2021〕75号)
3.《关于转发<富贵兰(宁夏)实业有限公司报告>的通知》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