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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购房补贴申请日期延长
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6年11月30日
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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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激发灵武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减轻购房者购房压力,经市政府同意,将灵武市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为有意向购房的市民预留更充足的办理时间,进一步推动灵武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在延期后的政策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补贴申请。
一、补贴区域及对象
本次购房补贴针对购买灵武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赠与、转让、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安置房、二手房、法拍房、顶账房等非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办公、公寓(土地性质为商服或商住、预售许可证未标注为“住宅”)、车位(库)、储藏间等非住宅类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
二、补贴类型及标准
1.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给予每平方米80元购房补贴+3000元电子消费券。
2.“以旧换新”购房补贴:给予每平方米180元购房补贴+3000元电子消费券。
其中签订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后持相关证明确认后领取;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网签备案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的,视为符合现金补贴条件并纳入补贴范围;待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后一年内,购房者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并补交相关资料后再申请领取现金补贴(现金补贴发放时间相应顺延至开发企业完成首次登记一年后);
注:单套补贴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购房面积小于或等于150平方米的,预售房屋按预测面积补贴,现房按实测面积补贴,大于150平方米的,最高按150平方米补贴。房屋面积以购房合同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补贴时限
购买及申请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时间为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在上述补贴时限范围内,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按照登记顺序先到先得。
四、办理地点
灵武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64、65号窗口,政策咨询电话:0951-4038785。
最终解释权归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附件:1.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购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和优化灵武市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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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丽灵武
编辑:槐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