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银川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将《银川市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1月15日
银川市民政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区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
(一)制定方案、自查阶段(1月14日至22日)。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安排好消防、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照分管业务范围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应急措施等,及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检查阶段(1月下旬—2月中旬)。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对事故易发部位以及危险场所、危险设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查处办理,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形成检查活动总结并及时上报银川市民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综合检查阶段(2月中旬—3月上旬)。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在县市区内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福利机构、公墓、殡仪馆、救助站、军供站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
(四)督导检查阶段(3月中旬)。银川市民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综合督查,对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节假日值班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锅炉、车辆管理、防火、用电及预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措施。
(三)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及食物用品安全,救灾物资安全储备情况,救助站受助人员安全保障情况,殡仪馆、公墓消防安全落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基层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区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两办及区市安委会关于做好“两会一节”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精神;市委专题会议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马力市长的讲话精神;市安委会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到人,领导带头,深入基层,消除盲点,将大检查活动部署到位,全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突出事故防范。各单位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需要建立长期制度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预案”五个到位,限期进行整改;要将工作做深、做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带头做表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各部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要保证各单位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联络全天候畅通,确保对应急事故的防范能力;要全面做好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对制度落实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救援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强化宣教,提高应对能力。各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把握好时机,正确引导舆论,通过民政网络平台、板报、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手段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工作,强化《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同时,积极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尤其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反应水平,切实保障“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四)收集信息,及时报送。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贯彻落实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目标任务,详细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1月19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3月10日前将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报民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