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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育类

教师资格认定表补发

2023/06/01 1.6w 阅读 202 点赞

  申请表遗失是指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缺失。以下补办方法仅针对长春市教育局认定的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受理机构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4.一寸白底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一式2份 (样表需下载,须为打印件,见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另需提交委托书 (见附件2,需下载) 一份 

  三、受理时间 

  春季4月15—25日  秋季9月15—25日 

  办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长春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萍路242号长春教育学院113室。咨询电话:0431-80526970(工作日 8:30—11:00、13:3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教育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