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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人社局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1/09/05 5.5k 阅读 406 点赞

银川市人社局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

2021年9月是银川市第23个“民族团结进步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助力全市夺取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根据《银川市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银党办〔2021〕83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现就“民族团结进步月”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二、活动主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学习宣传方式在全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一是组织一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全局开展学习活动。二是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组织集中学习活动。9月15日前完成。

(二)开展“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坚持把“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由局机关统一组织的“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宣讲。通过宣讲学习,深入学习党领导各族人民的革命斗争史、建设发展史、团结进步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百年光辉史中寻找民族团结的“基因密码”。推动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

(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落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组织书记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为广大党员干部讲一堂专题党课。各支部要创新方式、拓展内容,组织开展“鲜味”丰富、“党味”浓厚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就业中心要发挥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开展联学、联建、联创等载体活动,营造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良好学习氛围。团委要在青年中、培训中心党支部要在学生中开展团(队)日主题活动。

(四)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及互动答题活动。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活动,撰写文稿,用征文讲述人社部门在维护民族团结、深入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团结奋斗的感人故事,学习心得、感悟体会,充分展现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组织人员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互动答题活动,深化干部职工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知晓率,提升干部职工的参与度,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入脑入心。

(五)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营造“中秋节——我们的节日”“祝福祖国,喜迎国庆”等“我们的节日”的浓厚氛围,增强干部职工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提升文化自信、凝聚民心民力、促进民族团结。

(六)开展“同上一堂思政课,共话民族大团结”活动。根据全市工作方案,培训中心要结合实际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学校思政课重要内容,组织邀请“五老”和先进模范进校园,灵活运用事迹报告会、现场教学、场景重现等形式,开展“同上一堂思政课,共话民族大团结”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无神论、“四史”、民族团结常识、民族政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树牢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七)大力宣传推介银川民族团结“好故事”。注重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就业中心要在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创建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并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将创建品牌打造成精品,充分展示人社部门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形成全局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良好风尚并营造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八)开展“双创”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的过程,把志愿服务作为加强各民族沟通交流、增进民族情谊的重要途径,开展文明城市与民族团结“双创”志愿服务活动。一是组织人员到2个联系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坚持每周至少1个半天时间。二是组织人员到下基层联系点开展活动至少一次(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三是党员常态化到所居住社区开展活动。各单位(支部)、志愿服务队对9月份开展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推进,进一步擦亮“爱要一起”的志愿服务品牌。

(九)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项重点事项要紧盯不放松,自选工作要持续发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往深里走、心里走、实里走。持续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大调研等活动,主动深入群众、融入群众,用心用情用力为各族群众解决就业、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烦心事、难心事、揪心事。

(十)加强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各项规定。就业、社保、事业人事、职建、劳动关系、监察、法规等单位、科室要加强对涉民族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控引导,完善网络舆情快速联动处置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开展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内容,全局各单位要对照区市党委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立足单位实际,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活动。

(二)强化举措,提升活动质效。要把政治教育和实践养成作为活动的支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传承党的百年光辉史基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拓展视野、创新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内容、形式和效果有机结合。统筹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大督查、市委巡查、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活动渠道,增强活动宣传效果,各单位要将活动信息及时发布,大力宣传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各单位(支部)于9月25日前将“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总结以纸质和电子版报局机关党委(10938587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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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