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
部门文件部门文件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9/05/04 1.6w 阅读 56 点赞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队、院: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58号)和《关于认真做好银川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和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59号)及市委督查室《关于做好政协银川市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等文件,2019年交办至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10件(全部为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全部为银川市政协委员提案)。为认真做好2019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列入本单位(科室)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科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评。各承办单位(科室)要按照“一见面、二沟通、三调研、四答复、五审核、六上报”的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明确办理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人,抓好办理工作质量,确保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二、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作办理意识

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深入一线,现场办理。要结合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于应当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应当解决但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纳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在答复中提出计划解决方案和落实时间;对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或提案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在答复中详细阐述理由,提出具体建议;对必须解决而又超出我局职能范围的,要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提请研究解决。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对建议提案人(集体)在6人次以上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会同协办单位开门办理,主动邀请建议人、提案人、市人大代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通过召开座谈会、协商座谈、现场观摩等形式予以办理,增强代表和提案者的参与度。

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加强配合,相互协作,如同一建议、提案涉及2个或2个以上单位(科室)的,由牵头单位(科室)协调办理,涉及2名或2名以上承办人的,由牵头负责人协调办理。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处室要认真研究,由承办人再次答复,直到满意为止。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做到按时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全部100%。

三、规范答复格式,确保按时保质办理

各承办单位(科室)在办理工作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体现在办理工作中。在建议提案的正式答复文件中,要意见明确,有实际内容和具体办理措施,答复要有针对性,针对问题并突出当年做法,不能以往年工作代替答复,杜绝说空话、套话。

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答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送。答复要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注在答复首页右上角)。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被部分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及时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承诺的事项要列出清单,坚持责任不变、标准不变、完成时限不变、不落实不销号,对A类答复,检查是否按期落实;对B类答复,检查是否正在解决;对C类答复,检查是否创造条件主动解决。

B类建议提案所涉及的大都是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实施的,需要在2-3年内完成,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必须一盯到底,如有新进展需继续向代表委员反馈信息,做到有始有终,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

今年市政协新增“小切口”提案,是从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局承办的“小切口”提案为第16号,请承办单位(科室)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层次,探索创新办理方式,确保“小切口”提案的办理落实,持续推动民生福祉改善。

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办理期限内,由承办单位、科室责成承办人重新办理,直到满意为止,否则不许上报。超过办理时限仍未办理完毕的,由具体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各承办单位(科室)在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办理完毕并征求意见后,将正式文件寄送所有建议人,在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办件办理完毕后,将正式文件送主办单位(协办件不必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市人大代表建议正式答复文件经分管副秘书长审签、重点建议答复件经分管副市长审签后,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分别送市人大代选工委1份和市政府督查室1份(纸质版并电子版)。市政协委员提案征求意见工作在市政协信息化平台提案办理系统即可完成,不必另行征求纸质意见。对于市政协重点提案,由主办单位(科室)经领衔督办的副市长审签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督查室(行政中心1542室),其他非重点提案,各承办单位(科室)经正式签发文件程序后将纸质版并电子版报局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直接在银川市政协信息化平台提案办理系统上完成提案办理、答复、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提醒市政协委员进行网上评议(注:银川市政协提案办理完毕后由委员直接在网上评议,故各承办单位和科室务必在办理过程中积极联系沟通提案委员并做好相关答复工作,确保委员网上评议的满意率)。

四、严把办理期限,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须在8月15日前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市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须将带公章的正式答复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市政协信息化平台提案办理系统);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须在9月10日前汇总协办单位答复内容后将正式答复件(带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市政协信息化平台提案办理系统。由于市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答复须汇总协办单位答复内容,请各承办单位(科室)在正式出文前提前与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取得协办单位答复内容后再予以汇总正式出文,未汇总协办单位意见的答复将予以退回不予办结。

在议案、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将有关情况(包括本单位领导重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情况、集中办理情况、办理工作亮点、所提问题解决程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回头看”办理情况等)报局政策法规科。

市政府督查室将采取重点抽查、专门督办、重点督办、复文审核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落实,对配合好、办理快、质量高的单位提出表扬,对相互推诿、影响办理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主办、协办单位责任落实情况采用相同标准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市直目标管理考核。

联 系 人:黄莹     联系电话:6888932

邮箱:ycsrsjzcfg@163.com

附件:1.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表

2.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责任分工表

3.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主办)

4.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协办)

5.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主办)

6.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协办)

7.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8.2019年银川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总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8.wp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