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三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1〕10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1〕240号)精神,为保障2018年银川市辖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及时到位,按照2017年缴费人数及补贴标准测算,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情况
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划转及结算的相关规定,经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2017年银川市财政应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1917.4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应补助1198万元,兴庆区应补助402.07万元,金凤区应补助173.69万元,西夏区应补助143.64万元。
2017年银川市财政已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917.4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已拨付1198万元,兴庆区财政已拨付402.07万元,金凤区财政已拨付173.69万元,西夏区财政已拨付143.64万元(详见附件1)。
二、2018年应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情况
依据2017年末缴费人数测算,2018年银川市本级及三区应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000.57万元,其中:银川市本级财政应承担补贴资金1262.09万元,兴庆区财政应承担补贴资金411.80万元,金凤区财政应承担补贴资金175.81万元,西夏区财政应承担补贴资金150.87万元(2017年各级财政预拨付资金详见附件2)。
中央及自治区每年均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配套资金进行审计核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将核减次年度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故请市辖三区财政局、人社局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2018年应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缴入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收款单位名称:银川市财政局社会保障
开户银行: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009169000011-02
缴款备注:请注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
附件:1.2018年度银川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
明细表
2.2017年度银川市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资金明细表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18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