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相关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创业培训工作针对性,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暨“春潮行动”的通知》(宁人社发﹝2017﹞146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培训任务
(一)培训范围 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重点是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复退军人以及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
(二)培训任务 2018年,银川市开展创业(网络创业)培训2375人,具体分配如下:
市本级785人,其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500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75人、网络创业培训210人。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各265人,其中:“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80人、“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25人、网络创业培训60人。
二、培训实施机构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8年全区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均可承办银川市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本着择优、就近原则选择定点培训机构举办创业培训班,方便学员报名参加创业培训。未公布的创业(网络创业)培训机构不得承担政府补贴创业(网络创业)培训任务。
三、培训要求
(一)履行培训申报程序各培训机构在举办培训时应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面试筛选,并填写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3日,向所在市、县(市)区就业创业部门提交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开班申请表和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培训。培训机构在开班前1日将采集的学员信息录入上传至宁夏创业培训管理系统。未经审核开班的,不享受银川市创业培训补贴。
(二)执行培训教学标准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创业(网络创业)培训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课程培训时间为3天,不少于24小时,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创办
你的企业”(SYB)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小时,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改善你的企业”(IYB)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小时,每班人数不得超过25人;网络创业课程培训时间为7天,不少于56小时,每班人数不得超过30人。每期培训班安排讲师(培训师)不得超过3人。
(三)严格发放培训证书 培训班结束一周内,培训机构应向所在市、县(市)区就业创业部门提交培训班审核验收申请,并上报《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结合GYB市场调查报告、SYB创业项目计划书、网络创业店铺规划书、网络创业实践成果、学员考勤等,对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进行审核,确认签字(盖章)后报自治区就业创业服务局核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四)开展后续跟踪服务 各培训机构应在培训结束后6个月内对培训学员进行1-2次后续跟踪指导服务。采取电话询问、微信群专家答疑、上门服务、协助办理、创业沙龙等方式,帮助学员解决创办和经营企业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开展跟踪服务进行抽查。
(五)加强培训监督管理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培训机构学员面试筛选、培训开班、培训结业、后续服务等环节的监督指导。不定期对培训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每期培训班抽查不少于2次。出勤率低于80%的责令其立即整改,低于70%的责令其停止办班。一期培训班累计2次抽查学员出勤率平均低于80%的,按缺勤人员比例扣减培训补贴;出勤率80%-89%按3%扣减补贴,出勤率90%-95%按1%扣减补贴;同一学员有2次未到课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补贴;对本年度抽查学员出勤率低于70%的培训机构,取消其下年度培训资格。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将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对各县(市)区创业培训班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
四、核拨培训补贴
(一)补贴标准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350元/人;
2、“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150元/人:
(1)培训合格率(以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为准)达到95%以上,350元/人,达到90%以上,250元/人,低于90%以下,不予补助;
(2)后续跟踪服务率达到95%以上,300元/人,达到90%以上,200元/人,低于90%以下,不予补助;
(3)学员培训后半年内创业成功率(以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准)达到50%以上,500元/人,达到40-50%的,400元/人,达到30-40%的,300元/人,低于30%以下,不予补贴。
3、“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400元/人;
4、网络创业培训补贴参照SYB补贴标准1150元/人。
(二)培训补贴核定 2018年,全市创业(网络创业)培训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结束,培训机构于11月5日前,向市、县(市)区就业创业服务局报送创业培训档案资料,申请培训补贴。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以创业培训项目质量管理系统为基础,依据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情况核定享受补贴人数,并结合培训效果、后续跟踪服务、创业成功率、提交网络创业实践成果、网络创业持续经营、学员出勤等情况,按比例扣减后核定培训补贴数额,兑付培训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培训质量。
(二)规范过程监管 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按照“谁组织、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创业培训开班申请、培训教学、结业审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预算安排,强化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各级就业创业部门要严格执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认真审核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和培训效果,及时兑付培训补贴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发生。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银 川 市 财 政 局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