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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住房公积金上调职工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

2016/03/07 1.9w 阅读 275 点赞

按照国家三部委发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的通知,银川市同步执行相关规定,自 2 21 日起 上调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和3个月存款基准利率(1.10%),调整为统一按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此次调整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和缴存职工存款收益之间的再分配,存款利率调整将让缴存职工直接受益,住房公积金只要缴存到职工账户就按一年定期利率结息。经测算,上年结转的公积金部分,每1万元每年由110元增加到150,增加利息收入40元,增幅达36.36%;当年缴存的公积金部分,利息增幅更为明显,以每月1日缴存1000元,年缴存额12000元为例测算,当年缴存的公积金部分,由22.94元增加到98.33元,利息增加75.39元,增幅达328.57%。由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日计息,期间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等事项,因此具体利息要以实际结息金额为准。

通过提高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进而激励更多人有意愿去缴纳公积金,体现的是公积金政策层面的思路变化,能够扩大公积金缴纳的范围和规模,对于后续公积金利用也能够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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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