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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2015/05/19 1.1w 阅读 454 点赞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5-05-20 15:00 阅读量:5  

  宁政发〔2010〕1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全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完善我区住房供应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由于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有限、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也亟需解决。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的住房。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15年,全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00套、12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过渡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三)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四)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规模和供应对象。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年度实施计划,稳步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五)量力而行,适度保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方式、地点和建设面积,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六)公平公开,严格监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过程中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质量要符合标准,分配要公开透明,确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过渡性人群住房困难得到解决。

  三、多渠道筹集房源

  (七)明确筹集主体。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和接受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八)明确建设方式。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筹集:一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单位在工作区和生活区分离的原则下,可利用自有土地集中建设;二是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鼓励企业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四是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九)明确建设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应坚持经济适用、布局合理、确保质量的原则建设,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单套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60平方米,要充分考虑居住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生活成本,配备必要的文化、体育和生活设施,满足生活需要,建设质量应符合住宅安全、消防和基本卫生标准。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十)资金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市、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投入,自治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工业园区和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城市政府、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和个人均可以作为出资人。鼓励各种社会团体、社会福利基金、社保基金、扶贫开发等资金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

  (十一)税费优惠。公共租赁住房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在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中的涉税事项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24号)规定执行。

  (十二)土地政策。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并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设施条件等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所建住房只能租赁,不得出售。

  五、加强租赁管理

  (十三)明确供应对象。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十四)严格租金管理。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公共租赁住房的地段、面积、楼层、质量、供应对象家庭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政府投资、土地和税费优惠等因素综合确定。租金标准应低于同等地段的市场租金,并控制在各类供应对象可承受的范围内,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予以公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应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不足部分可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净收益可以按照产权比例进行分成。共有产权构成对象对相应产权范围内和公有部分承担维修义务。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由企业组织建设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保本微利的标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十五)实施权属登记。公共租赁住房总产权证要注明房屋租赁性质,把投资人全部作为产权人进行登记,在产权证附记栏注明只租不售字样,并且按投资人的投资比例注明产权份额,不得分割办理产权证,可以转让、抵押,但不得改变住房性质和用途。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实行共有产权管理,可由政府、企业等共同投资建设。

  (十六)加强合同管理。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标准、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内,承租人应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出租人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关系,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十七)规范物业服务。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养护、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可以自行管理,也可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六、严格监督管理

  (十八)明确工作责任。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健全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工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和租后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政策透明、操作规范。属于集体宿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批准可以向用工单位集体出租。不再符合承租条件的和已满承租期限需续期的公共租赁房应及时办理退出和续期手续。

  (十九)加强质量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按照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程序,强化对各环节的监督管理。认真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备案等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巡回检查、专项检查、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二十)严格交易管理。对于擅自按商品房出售、出租或改作其他用途的公共租赁住房,国土资源、税务、房地产管理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交易手续;违反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县(区)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