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兴庆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兴庆区教育局全面负责,统筹做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工作。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分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根据统一安排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坚持面向全体、全纳教育原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就近就便入学,确保接受义务教育。(四)坚持有序录取、阳光招生原则。落实“阳光招生”政策,面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片区划分等入学相关信息,明确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严格按照确定的规则录取学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随机编班要求做好班级编排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招收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民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年龄要求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民办初中优先招收学籍或户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户籍迁移时间应在招生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三)政策性照顾群体。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
(一)新生入学。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按公示片区入学(不分先后)(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一方或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3)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9)租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兴庆区对于随迁子女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试点电脑派位入学,具体规则详见附件5。(二)非新生转学就读办法。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初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详见附件3。
(一)民办学校公开报名学位核定。1.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待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后,自2025年起,招生计划将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二)民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电脑派位具体规则详见附件4。
(一)公办学校招生流程1.城市公办小学入学。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于6月29日至7月1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0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2.城市公办初中入学。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6月29日至7月10日按学校通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6月29日至7月1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兴庆区—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20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3.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1日至7月25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学校转学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20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4.农村公办中小学入学及转学。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于6月29日至6月30日、8月18日至8月19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审核报名。(二)民办学校招生流程1.民办小学入学。计划在辖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29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2.民办初中入学。计划在辖区民办初中就读的户籍或学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6月29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兴庆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兴庆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组织部、公安分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纪委监委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各中小学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各学校应按确定的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因区域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三)强化执纪监督。加大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及未均衡分班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严厉查处充当“学托”和“教育掮客”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监督举报电话: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派驻纪检组:0951-8763164,教育局纪检监察及信访办公室:0951-6715379。(四)做好招生预警。兴庆区依据前期摸底入学情况,公布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建议家长购房置业时谨慎选择。(五)保障入学权利。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6)并于7月31日前报教育局备案。(六)强化服务意识。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疑,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附件:1.兴庆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2.兴庆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3.兴庆区2023年秋季各学校空余学位统计 4.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5.兴庆区2023年招生预警提示 6.兴庆区延缓入学申请表
(一)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南桥校区)1.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二)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三)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四)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五)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六)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前程校区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七)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校区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八)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3.新华西路以南-南熏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4.南熏西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备注:(1)因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原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招生片区调整为该校招生范围;(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3)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九)兴庆区第二小学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2.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1.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十二)兴庆区第四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十四)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2.广实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周边规划小学建成使用后,此区域片区将调整)。(十五)兴庆区第七小学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周边规划小学建成使用后,此区域片区将调整)。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十六)兴庆区第十二小学1.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3.聚丰苑南区。(十七)兴庆区景岳小学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十八)原兴庆区第十六小学因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原学校招生片区整合至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十九)兴庆区第十七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二十一)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3.贺兰山东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二十二)兴庆区第十九小学1.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1.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二十五)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校区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二十六)银川市实验小学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二十七)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五小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二十九)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兴庆区第十五小学)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校区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1.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备注: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三十四)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三十五)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三十二小校区(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国商南路以南-海宝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三十七)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小学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三十八)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校区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三十九)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校区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四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校区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校区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二)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镇河校区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校区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四)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通南校区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通贵校区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八)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五十)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五十一)银川市景城第一小学招收星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备注: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第十七中学。(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教育集团治平校区1.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三)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初中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初中部)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周边规划初中建成后,范围内部分区域将重新调整招生片区)(四)银川市第五中学1.南熏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五)银川一中南熏校区(银川市第十中学)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六)银川一中光华校区(银川市第十二中学)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2.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3.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4.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八)银川市第十七中学1.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3.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备注:(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2)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九)银川市第二十中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2.贺兰山东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4.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十)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备注:(1)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银川市第十七中学;(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中学。(十一)银川一中教育集团三十一中校区初中部(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十二)银川二中教育集团三十三中分校(银川市第三十三中学)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十四)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3.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十五)兴庆区掌政中学初中部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通贵校区初中部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七)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初中部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八)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九)银川市景城第一中学招收星河街道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
(一)登记报名流程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对应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二)电脑派位流程1.7月31日前,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2.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需在派位结果产生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3.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一)电脑派位范围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随迁子女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周边学校可提供学位情况予以公布。(二)登记报名流程1.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报名期间登录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0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3.8月20日前,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三)派位流程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派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随迁子女再次登陆,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第二步:电脑派位1.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第三步:调剂安排将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二)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红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极为紧张;黄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至100%之间,学位较为紧张。
(一)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建议家长购房置业时谨慎选择。(二)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将适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兴庆区教育局全面负责,统筹做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工作。依法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按照“尊重历史、结合实际、保证学位、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分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根据统一安排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坚持面向全体、全纳教育原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入学政策,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就近就便入学,确保接受义务教育。(四)坚持有序录取、阳光招生原则。落实“阳光招生”政策,面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计划、片区划分等入学相关信息,明确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严格按照确定的规则录取学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照随机编班要求做好班级编排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公办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公办初中招收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民办学校招生对象。辖区民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年龄要求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民办初中优先招收学籍或户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生源不足时经银川市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户籍迁移时间应在招生平台报名登记结束前。(三)政策性照顾群体。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探索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办法。
三、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新生入学。具体分为两类情况:1.按公示片区入学(不分先后)(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一方或共同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3)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9)租房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兴庆区对于随迁子女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试点电脑派位入学,具体规则详见附件5。(二)非新生转学就读办法。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初三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详见附件3。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民办学校公开报名学位核定。1.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待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后,自2025年起,招生计划将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二)民办中小学新生入学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多)胞胎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电脑派位具体规则详见附件4。
五、招生报名流程
(一)公办学校招生流程1.城市公办小学入学。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于6月29日至7月1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0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2.城市公办初中入学。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6月29日至7月10日按学校通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6月29日至7月1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初中新生入学登记—兴庆区—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20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3.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1日至7月25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公办学校转学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审核通过后,将于8月20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4.农村公办中小学入学及转学。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随迁子女,于6月29日至6月30日、8月18日至8月19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审核报名。(二)民办学校招生流程1.民办小学入学。计划在辖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29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民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2.民办初中入学。计划在辖区民办初中就读的户籍或学籍在兴庆区的小学毕业生,可在6月29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民办初中新生报名登记—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兴庆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兴庆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组织部、公安分局、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纪委监委等部门及各街道乡镇、各中小学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二)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各学校应按确定的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因区域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三)强化执纪监督。加大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及未均衡分班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严厉查处充当“学托”和“教育掮客”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监督举报电话: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派驻纪检组:0951-8763164,教育局纪检监察及信访办公室:0951-6715379。(四)做好招生预警。兴庆区依据前期摸底入学情况,公布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5。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建议家长购房置业时谨慎选择。(五)保障入学权利。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6)并于7月31日前报教育局备案。(六)强化服务意识。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疑,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附件:1.兴庆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2.兴庆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3.兴庆区2023年秋季各学校空余学位统计 4.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5.兴庆区2023年招生预警提示 6.兴庆区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1
兴庆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一、2023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实验第一小学南桥校区)1.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二)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三)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校区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四)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五)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六)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前程校区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七)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校区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八)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3.新华西路以南-南熏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4.南熏西路以南-铁路线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备注:(1)因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原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招生片区调整为该校招生范围;(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3)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九)兴庆区第二小学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2.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校区1.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十二)兴庆区第四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十四)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校区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2.广实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周边规划小学建成使用后,此区域片区将调整)。(十五)兴庆区第七小学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周边规划小学建成使用后,此区域片区将调整)。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十六)兴庆区第十二小学1.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3.聚丰苑南区。(十七)兴庆区景岳小学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十八)原兴庆区第十六小学因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原学校招生片区整合至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十九)兴庆区第十七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二十一)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3.贺兰山东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二十二)兴庆区第十九小学1.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1.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二十五)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校区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二十六)银川市实验小学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二十七)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五小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实验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校区;(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二十九)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校区(兴庆区第十五小学)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校区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1.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备注:铁路线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三十四)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三十五)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三十二小校区(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国商南路以南-海宝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三十七)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小学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三十八)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校区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三十九)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校区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四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校区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校区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二)兴庆区实验第三小学教育集团镇河校区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校区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四)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小学教育集团通南校区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通贵校区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八)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五十)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五十一)银川市景城第一小学招收星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二、2023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备注: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第十七中学。(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教育集团治平校区1.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三)银川二中教育集团四中分校初中部(银川市第四中学初中部)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周边规划初中建成后,范围内部分区域将重新调整招生片区)(四)银川市第五中学1.南熏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五)银川一中南熏校区(银川市第十中学)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2.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六)银川一中光华校区(银川市第十二中学)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2.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3.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4.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八)银川市第十七中学1.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2.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3.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备注:(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2)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十七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九)银川市第二十中学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2.贺兰山东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4.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十)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备注:(1)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银川市第十七中学;(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银川市第二十中学。(十一)银川一中教育集团三十一中校区初中部(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初中部)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十二)银川二中教育集团三十三中分校(银川市第三十三中学)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十四)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3.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十五)兴庆区掌政中学初中部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六)银川市第十五中学通贵校区初中部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七)兴庆区月牙湖中学初中部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八)兴庆区月牙湖第二中学初中部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十九)银川市景城第一中学招收星河街道户籍学生及随迁子女。
附件2
兴庆区2023年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3年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兴庆区2023年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附件3
兴庆区2023年秋季各学校空余学位统计


附件4
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一、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报名流程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对应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核;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二)电脑派位流程1.7月31日前,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2.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需在派位结果产生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政策。3.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随迁子女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周边学校可提供学位情况予以公布。(二)登记报名流程1.居住在兴庆区的随迁子女报名期间登录平台登记相关信息,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0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3.8月20日前,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三)派位流程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派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随迁子女再次登陆,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第二步:电脑派位1.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第三步:调剂安排将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相关说明
(一)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二)电脑派位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5
兴庆区2023年招生预警提示
现将2023年兴庆区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警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极为紧张;黄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至100%之间,学位较为紧张。
二、小学预警信息

三、初中预警信息

四、预警提示
(一)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建议家长购房置业时谨慎选择。(二)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将适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附件6
延缓入学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