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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5/06 1.6w 阅读 18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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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8-217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8-05-07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5-07
名 称: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5月3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联系人:王洪江,6888773)

关于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和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从2018年4月份到年底,集中力量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流程和资金监管机制,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城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依规实施,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整治重点

  1、骗取冒领,主要是街道民政专干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通过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集体或个人侵占低保和临时救助资金等问题。

  2、截留挪用,主要是县(市)区民政局将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金挪作他用等问题,

  3、优亲厚友,主要是县(市)区民政局、街道干部和社区“两委”班子通过“人情关系”违规将低保、临时救助金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亲属、朋友等问题。

  4、吃拿卡要,主要是县(市)区民政局、街道民政专干和社区”两委”班子借助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事项之机,收受好处等问题。

  5、不负责任,主要是县(市)区民政局和街道民政专干在落实低保、临时救助政策过程中不认真调查核对、敷衍应付,致使不符合低保和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群众反映较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6、漠视群众疾苦,主要是县(市)区民政局、街道民政专干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不尽职、不作为,对所辖区域困难群众生活不了解、不关心,致使困难群众应该享受的救助政策没有得到落实,群众意见比较大等问题。

  三、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中“人情保”、“虚报冒领”和“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1.全面复核城市低保、临时救助对象。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要求,对本地区城市低保对象和临时救助进行全面摸底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照《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严肃查处“人情保”和“虚报冒领”。以促进建立社区班子成员、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地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编造虚假材料或冒用他人名义侵占救助资金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媒体披露的重大违规违纪案件,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3.有效遏制“错保”和“吃拿卡要”。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纳入低保和给予临时救助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错救”现象的发生。对借助办理低保、临时救助等事项之机,收受好处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鼓励各地改进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切实建立符合当地实情、群众满意认可的低保对象认定政策体系。

  4、线索排查移送。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2015年以来在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及时向市民政局书面报告。

  (二)建立督查督办和查处问责机制。

  1、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民政局纪检组要通过重点重点查核等方式,加强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查办力度。市民政局将通过暗访发现问题线索进行督办,限期办结。

  2、严肃查处问责。市民政局纪委和各县(市)区纪检组要把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虚报冒领”、“错保”“吃拿卡要”等问题作为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对那些不守规矩、不按政策办事、优亲厚友的要坚决查处;对那些胆敢向群众救命钱动心眼、下黑手的要绝不放过,用最严厉的手段从重处置。要落实“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造成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违规违纪乃至腐败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坚决查处,坚决问责。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4月-4月底前)。

  市民政局在4月底前召开部署动员会,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市民政局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本地区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7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低保重点核查工作。对临时救助工作要认真对照市民政局和各县(市)区制定的临时救助办法,认真检查审批要件、发放标准和发放人员,严查“人情发放”、“虚报冒领”和审核审批要件不全、超标准发放问题。

  二是抽查督导。市民政局将组成督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入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市低保及临时救助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向上级纪委反映;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及时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

  五、工作要求

  1、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开展查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特别是“人情保”、“虚报冒领”、“错保”“吃拿卡要”专项整治,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遏制基层干部腐败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特别要注重加强上下统筹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查处全市民政系统低保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于5月10日前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情况、具体方案、联系人报银川市民政局专项行动办公室备案。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确定的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开设网站专栏等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虚报冒领”、“错保”“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区在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虚报冒领”、“错保”“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人满意。

  (四)做好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从2018年4月开始,各县(市)区每月24日前要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和问题线索,重要情况及时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市民政局及当地纪委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

  附:银川市城市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统计表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