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慰问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党办综[2016]67号)要求,现将2017年春节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资金分配
1、慰问对象。银川市三区城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散居特困人员、城乡重点优抚对象、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人以及全市27家社会福利机构。
2、慰问标准。城乡低保户每户慰问标准600元;城乡优抚对象、散居孤儿、散居特困人员、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每人慰问标准600元;90-99岁高龄老人每人慰问标准1000元;百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慰问标准2000元;福利机构根据实际供养人数情况按照1-4万元的标准慰问。
3、慰问金分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27家社会福利机构以及三区城乡重点优抚对象、散居孤儿、散居特困人员户、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慰问经费由银川市财政承担。三区城乡低保户慰问要做到全覆盖,慰问经费原则上银川市财政承担70%,三区财政承担30%(由于城乡低保户慰问户数统计以2016年11月底为准,因此,如出现实际户数增加导致慰问经费不足的问题,由三区自行解决)。突出的个案要及时汇报于市民政局,具体慰问金额分配明细详见附件。两县一市慰问经费由两县一市政府参照银川市委、市政府《2017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执行。
二、慰问安排
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做好安排部署,配合市民政局精心组织,把春节慰问工作做到实处。春节慰问活动三区城乡低保对象、散居孤儿、散居特困人员、城乡重点优抚对象、80-89岁享受高龄津贴老人及全市90岁以上高龄老人各县(市区)自行安排慰问。全市27家社会福利机构由市民政局进行慰问。安排确定为银川市领导慰问的对象(百岁老人除外),慰问金由市民政局负责,各县(市)区不再慰问。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春节慰问工作。对市民政局分配的慰问指标,要认真落实到户到人,确保慰问金和寒冬送温暖补贴资金准确及时送到最需要慰问救助的每一个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提前做好市领导、县(市)区领导参与重点慰问的社会福利机构、城乡困难群众地点分布、慰问行进路线安排计划,并及时上下通气。
2、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慰问金的划拨、管理、发放、登记、统计等工作,严禁慰问款物挪用或变相挪用。
3、要对部门、单位间的慰问进行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慰问。要加强慰问监督、检查,严禁优亲厚友、随意调低标准、调整范围慰问。
4、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广泛慰问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定、祥和过节。
5、慰问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区民政局迅速将工作总结以简报形式报送市民政局办公室。
请三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福利机构接此通知后尽快与市民政局联系对接,办理拨款事宜。
联 系 人:刘 军 6888380 贺新民 6888769
附:2017年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