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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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放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2015/08/30 1.1k 阅读 105 点赞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民政局: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部门权力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年修订)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1年11月修订)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为退役士兵服务,方便退役士兵办理各项手续,减轻退役士兵负担,市民政局决定将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自主就业金的发放下放至三区。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退役士兵接收。从2015年9月1日开始,按照退役士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由三区民政局负责,退役士兵的档案由部队或相关部门直接寄(送)达退役士兵入伍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在接收退役士兵时,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民政厅的要求,做到各种手续齐全,档案材料符合规定。

  二、退役士兵安置。银川市民政局根据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要求,负责制定当年的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三区民政部门整理好相关档案材料,属自治区和银川市级安置的退役士兵,将档案材料于每年的3月底前报市民政局;属本辖区安置的退役士兵档案材料移交辖区人社部门。

  三、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和自主就业金的发放。对符合条件领取自谋职业金和自主就业金的退役士兵,由三区民政部门审查,报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负责申请相关资金拨付三区,由三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由银川市统一组织,三区配合实施。

  五、相关要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2015年开始,部队现役军人将分秋冬两季退伍,工作间隔时间长,接收安置工作任务重,各级要从维护退役士兵权益和方便退役士兵办事出发,讲大局,讲稳定,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市级民政部门与三区的对接,由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并做好工作移交。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