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让慰问对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按照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银川市2015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银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春节慰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标准、方式
1、慰问对象:银川市三区城乡低保对象、孤儿、散居五保户、城乡重点优抚对象、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及全市社会福利机构23家。
三区在册享受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津贴的城乡低保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残联负责慰问,民政部门不再进行慰问。
2、慰问标准:城乡低保户慰问标准600元;城乡优抚对象慰问标准600元;孤儿、散居五保户慰问标准600元;90-99岁高龄老人慰问标准1000元;百岁以上高龄老人慰问标准2000元;6家供养人数超过100人的公办养老福利机构每家慰问标准20000元,其余社会福利机构每家慰问标准10000元。
3、慰问方式:2015年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23家社会福利机构以及三区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孤儿、散居五保户、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慰问经费由银川市财政承担,三区城乡低保户慰问要做到全覆盖,慰问经费原则上银川市财政承担70%,三区财政承担30%(由于城乡低保户慰问户数统计以11月底为准,因此,如出现慰问经费不足问题,可通过临时救助资金解决);两县一市慰问经费由两县一市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银川市2015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执行。
各县(市)区安排确定为银川市领导慰问的对象,慰问金由市民政局负责,县(市)区不再慰问。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配合市民政局、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慰问工作。对市民政局分配的慰问指标,要认真落实到慰问对象,确保慰问金真正送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对市领导重点慰问的社会福利机构、慰问对象要做好分布地点、慰问行进路线安排计划。
三、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慰问资金在春节前落实到位。
2、民政部门要做好慰问金的领取、管理、发放、登记工作,坚决禁止慰问款物挪用、变相,如有发现,市民政局问责主要负责人。
3、要对部门、单位间的慰问进行统筹安排,不得重复慰问。对优亲厚友重复慰问的一经发现,将进行追责。
4、要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广泛慰问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定、祥和过节。
5、慰问工作结束,各县(市)区民政局将慰问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 。
请三区民政局和社会福利机构接此通知后尽快与我局联系,办理拨款事宜。
联 系 人:黄 飞 贺新民
联系电话:6888380 6888768
附:2015年春节慰问资金分配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