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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5-0008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5-01-22 |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5-01-22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寒冬送暖活动的通知 | ||
关于开展寒冬送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社会福利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银党办[2014]109号)文件精神,着力做好走访慰问基层、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特别是注重解决好低保户、低收入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民生的关注,确保贫困群体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市民政局研究,拟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寒冬送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15日—2月15日(不举行启动仪式)。
二、 活动内容
(一)安排14万元,为全市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及孤儿,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两节期间生活补贴(其中:分散供养城镇三无人员163人、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659人、孤儿573人)
(二)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每个县(市)区5万元,由各县(市)区筛选,对患有重特大疾病、自付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低保及边缘家庭,为其发放医疗救助金,每户3000元—5000元。
(三)安排48万元,为全市20家社会福利机构购置被褥1600套,用于被褥的更换。
(四)安排48万元,为全市20家社会福利机构拨付两节生活补贴。
三、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开展的寒冬送暖活动,认真做好相关救助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和相关救助人员筛选,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级送暖及慰问活动,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保证困难群众过好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慰问,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量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等现象。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各类救助慰问资金、物品发放的监管,建立台账,防止挪用、侵占等问题发生。
(五)各县(市)民政局接到通知后,于1月25日前安排财务人员到银川市民政局核拨相关经费,并于2月15日将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各养老福利机构的生活补贴和物品,请各社会福利机构于1月25日前到市民政局核拨、领取。
附:2015年市民政局寒冬送暖资金、物品分配表
联系人:武利群 6888769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