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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银川福建南安商会的批复

2014/05/05 1.3w 阅读 48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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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4-007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4-05-06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05-06
名 称:关于同意成立银川福建南安商会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银川福建南安商会的批复

银川福建南安商会: 

  你们《关于成立银川福建南安商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一、你会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后,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会章程开展活动,遵守党和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你会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要将会议内容和有关事项报银川市民政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每年3月1日—5月31日到银川市民政局进行年度检查,如不年检将按照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你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批复下达之日起三个月内,要将所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银川市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四、你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银川市工商联,你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人事管理、财务活动、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要接受银川市工商联的指导、监督。 

  此复。 

  银川市民政局 

  2014年5月6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