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民政局:
2013年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子女正常入学,顺利完成学业,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困难家庭的
关爱,现就做好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熟知助学救助政策。三区民政局接此通知后,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办法》(银政发[2012]99号),熟知救助的范围、标准、程序。
二、要严格救助程序。三区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乡镇)要本着对政府负责、对救助对象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界定的范围、标准、程序对救助对象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按学年救助工作。今年是《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办法》(银政发[2012]99号)实施的第二年,是开展第二学年救助工作的第一年,既要做好2013年低保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年的救助工作,还要对2012年的救助对象实施第二学年救助。因此,三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按学年救助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档案立卷归档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街道办事处(乡镇) 要通过在社区张贴通知、低保户参加公益性劳动、续领登记等对助学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要明确助学救助申请时间、办理机构地点等,确保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都能够得到救助。
附:银川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助学申请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