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
- 实施日期:2026-04-02 00:00:00
- 成文日期:2026-04-02 00:00:00
- 废止日期:2026-04-06 00:00:00
- 索引号:11Q000/ZK-2026-000111
- 发文序号:
- 有效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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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关于征集消费券合作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作者:政务公开办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
为进一步激活消费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丰富消费场景,平谷区将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餐饮、民宿、酒店、景区企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在本区从事餐饮、民宿、酒店、景区服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单位:
1.证照齐全有效,持有营业执照,依法纳税,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经营状况良好,有固定经营场所,卫生条件达标,服务规范,信誉良好,近1年内无重大投诉、行政处罚记录;
3.愿意配合消费券发放相关工作,严格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承诺不虚假宣传、不哄抬物价、不拒用消费券,主动配合做好核销、数据统计等工作;
4.具备核销消费券的技术条件。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工作日8:30-11:30,13:30-17:30),餐饮企业拨打部门电话010-69977631进行报名,民宿、酒店、景区企业拨打部门电话010-6998066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平谷区商务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