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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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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19日 来源:平谷区财政局 作者:区财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办公室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财政核心职能,紧扣公众关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公开内容覆盖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财政收支等重点领域。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对收到的申请,我局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办理答复,答复率100%。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复杂疑难申请,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了解其真实需求,必要时协调相关科室共同研究办理方案,确保答复合法合规、合理有据,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动态管理,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自查,对内容发生变化失效的信息及时更新或撤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平台服务效能,定期对公开平台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平台运行稳定访问流畅

(六)教育培训情况

开展案例研讨,选取典型依申请公开案例、行政复议诉讼案例进行集中研讨,组织工作人员分析案例中的难点问题和处理技巧,提升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七)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核查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38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相关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解读视频解读等生动直观的解读形式运用不足,解读效果有待提升;二是长效工作机制仍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的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健全,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思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聚焦公众需求,提升公开内容精准度。除文字解读外,积极运用图表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政策,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讲活动,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财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环节同步考虑信息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我局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区政府门户网站地址为:https://www.bjp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9

北京市平谷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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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信息公开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