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侦办的邓*明被诈骗案(案件编号:A4401056100002026026021),冻结涉案账户8000200000****6902(户名:南充市顺庆区****产店,开户行:四川银行),冻结金额:131160元。现被害人邓*明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按照被害人被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经计算,拟定给本案被害人邓*明办理资金返还131160元。涉及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示。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吴警官,电话:020-34440837,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