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村润民心——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宣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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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起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法典》落地普及,打通生态环保普法“最后一公里”。近日,区生态环境局深入马坡镇石家营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将专业的生态法治知识送到村民身边,切实提升乡村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以法治力量守护乡村绿水青山。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科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营造出浓厚的普法氛围。围绕村民普遍关心的农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禁烧、垃圾分类、耕地保护、河道水源保护等热点问题,工作人员结合法律法规逐条解读,细致讲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乱排养殖污水、焚烧农作物秸秆、破坏植被与河道等行为带来的危害,以及相关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此次普法活动纠正了部分“农村污染无关紧要、小问题不触犯法律”的错误观念,清晰划定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明确群众的责任义务与违规后果,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变得接地气、易理解、好记忆,引导村民规范生产生活行为,自觉摒弃陋习,养成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的生活习惯。
此次沉浸式、接地气的普法活动,填补了乡村生态法治宣传短板,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真正走进群众生活、深入人心。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自身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显著提升,以后将主动参与村容整治、垃圾分类、水源保护等工作,积极劝阻秸秆乱烧、垃圾乱堆、污水乱排等不文明行为。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生态环保普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常态化推进生态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赋能乡村生态振兴,持续筑牢基层生态治理根基,全力守护辖区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