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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汛期价格秩序提示告诫书

2026/06/05 1.8w 阅读 419 点赞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汛期价格秩序提示告诫书

日期:2026-06-05 09:5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各米、面、粮、油等民生物资销售经营者,帐篷、水泵、雨具、照明设备等防汛应急物资销售经营者:

  2026年汛期已至,为规范民生和应急物资价格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汛期及极端降雨天气期间价格行为提示告诫如下:

  一、要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定价。

  二、做到明码标价:销售商品要标明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提供服务要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三、标示的价格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出现价格调整,要及时调整价签。

  四、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主汛期及极端降雨天气期间,不得出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经营者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12345、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价格投诉举报线索,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请各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汛期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