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北京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将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1.北京乐荟商务文化有限公司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一)单位基本信息:北京乐荟商务文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LB47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王*。
(二)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4月1日,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询问书》,要求该单位于2026年4月7日携带相关劳动用工材料到本行政机关接受询问,但该单位未按该询问书要求向本行政机关报送书面材料。
2026年4月23日,本行政机关对该单位直接送达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收到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派员到我局接受询问并提供书面材料,但该单位未在责令期内报送书面材料。
(三)处理情况:2025年6月22日,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作出1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