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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9/01/15 9.8k 阅读 116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市“两会”期间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老年人休闲娱乐生活,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拟于近期对全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月16日——1月18日(具体到各区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三区所有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大院老饭桌、社区服务站等民政福利场所。

三、检查重点内容

消防、食品、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日常巡查记录、消防器材设置及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度落实等情况。

四、检查方法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对本辖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老饭桌、社区服务站等民政福利场所进行检查,并于1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市民政局。

(二)市民政局对三区市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民政福利场所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记录、走访询问老年人、听取社区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对本辖区内民政福利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承接管理运营的各社区和社会组织要认真进行自查。

(二)对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停止运营限期整改。

(三)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负责人疏于管理,安全隐患较多,整改措施不到位,管理混乱的取消承接经营的社会组织经营权,重新委托社会组织经营。

(四)对未按协议履行相关规定,长期不开展活动、超范围经营、未经民政部门批准违规收住老年人、私自改变中心用途、私自出租国有资产房屋、私自收取老年人费用等行为的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取消承接经营的社会组织经营权,重新委托社会组织经营。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