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坚守“红线”,筑牢“底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及时有效地预防了安全生产、群死群伤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7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市民政局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而且关系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既是政府对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二、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市民政局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及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年内组织召开了3次安全生产例会,3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过多次召开基层单位领导会议,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主体责任。同时,将安全生产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我局与10个下属单位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局直属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层层分工,专人负责,基本实现了“六个到位”,即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了全方位监控和管理的良好机制。
三、落实责任,狠抓治理
2017年,经过广泛调研及查摆出的问题,针对安全生产治理方面,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34号)、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迅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督查组来银督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安办发〔2017〕88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区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民字〔2017〕115号)等文件精神,9月18日—19日,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4家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消防演练培训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作切实有效。
二是做好清明节安全文明祭祀工作。研究制定了《2017年清明接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辖区各单位、公墓、陵园、殡仪馆的目标责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制定了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八家公墓陵园进行了安全督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清明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抓好消防,确保安全。先后4次组成了安全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了安全防火检查。对直属单位军供站、殡仪馆、救助站,活动人员比较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检查组对安全制度和责任制的制定,以及厨房、客房、配电房、锅炉房、消防设施等各个具体部位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发现有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是我局妥善安排好节日值班,坚持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确保安全。各单位同时加强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教育,规定了节日车辆管理措施,都能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2017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还不够细致,安全生产培训没有达到人员全覆盖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2018年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加大工作督察力度。一是抓基层基础。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设置基础台帐、健全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使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防线。二是抓隐患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继续完善修订各级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县市区、重点场所开展广泛深入的应急演练活动。规范日常应急值守工作,完善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遇到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上下联动,指挥到位,处置得当。四是抓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