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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民政局关于发放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通知

2018/01/09 8.9k 阅读 379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申领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通知》(宁民字〔2017〕159号)精神。根据工作要求,现就申请社会工作师一次性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申请本奖励需提供资料如下:

1. 身份证及户籍(或在银川市常住)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4页);

4. 社会工作师领取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2);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并于申请期限内,将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

(二)银川市民政局审核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单位持证人员、银川市民政系统持证人员。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作为资金拨付单位,需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验证,初审通过后将证件原件交还申请人、复印件留存归档。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审核持证人员相关材料及汇总统计表盖章后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审核合格后,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在本级民政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市民政局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发至县(市)区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于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

联系人:马秀芳    联系电话:6888093

银川市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