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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7-041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5-23 |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23 |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 ||
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汛期即将来临,为确保2017年全市安全度汛,市防汛办决定,从5月20日起启动防汛24小时值班。为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做好2017年防汛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防汛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灾情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在灾害发生2个小时内通过报灾系统和电话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并做到灾害核查及时、汛情报告准确。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单位)内防汛值班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通讯畅通,保证本辖区(单位)内防汛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确保灾害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值班人员在防汛工作中做到隐患排查到位,
四、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汛期值班安排表于5月20日前(电子版)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联 系 人:贺新民
邮 箱:jzk8769@163.com
联系电话:6888769
附:银川市民政局2017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