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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的复函

2017/04/27 7.0k 阅读 14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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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041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7-04-28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4-28
名 称:关于配合做好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的复函

关于配合做好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的复函

银川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局:

  贵局《关于配合做好政务数据归集工作的函》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安排各业务科室与贵局接洽具体事宜。因有关数据库均归属自治区民政厅,我局及时向自治区民政厅上报了《关于申请民政业务信息系统与智慧银川大数据对接的请示》(银民发【2017】60号),并安排由局各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与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信息中心、社会事务处、优抚安置处、地名办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局主要负责人又与区厅各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协调沟通,现结合自治区民政厅复函内容及我局工作实际,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城乡低保数据在自治区民政云一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内,因用于共享交换数据的宁夏民政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功能模块还在逐步完善,不具备动态实时对接条件,但可暂时开设账号并赋予我局数据导出权限。

  二、地名地址库:区民政厅开发的地名数据业务管理系统正在建设,待系统建设完成,我局将配合贵局与自治区地名管理委员会接洽。

  三、优抚数据:该系统由民政部开发,仅授予区民政厅业务处室办理业务权限,无数据导出权限。

  四、婚姻登记系统为民政部开发,因不能满足现阶段业务需要,区民政厅已列入“民政云”后期开发计划,待系统建成后配合对接。

  综上,建议贵局编写具体的对接需求和对接方案,尤其明确数据保密相关权限设置和数据使用范围等问题,由我局提交区民政厅研究和参考。

  此复

  附件:1.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银川市民政局申请系统对接的复函》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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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