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民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及民政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业务经办能力与服务水平,同时不断扩大民政救助政策知晓率,在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时能够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通过社会保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开展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培训下基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民政救助政策宣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基础,城乡低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困难残疾人救助等多项社会救助制度密集出台,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不断编密织牢。加强这些政策制度的宣传培训,不仅能够主动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更是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服务基层、深入倾听民意、督查落实情况、提升工作水平的有力手段。
二、宣传培训内容
1.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城乡低保及相关助学、取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等
专项救助政策;
3.低收入高龄老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人救助政策;
4.医疗救助办法;
5.临时救助办法;
6.特困人员供养办法;
7.受灾人员救助政策;
8.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9.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10.乡镇(街道)及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政策。
三、宣传培训对象
1.乡镇政府(街道办)民政干部;
2.村(居)委会干部和社区工作者;
3.城乡居民(民政服务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
四、宣传培训时间
2017年3月-11月,具体时间由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处与三区民政局协商确定。
五、宣传培训形式
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处与三区民政局干部为主讲人(个别内容聘请专家授课),以举办政策宣传讲座和现场问答、座谈交流、发放宣传品、入户宣讲解答为主要形式。
六、经费保障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由市民政局为三区各下拨低保工作经费2万元,专项用于宣传培训场地使用、人员组织保障、材料印刷、聘请专家等费用支出,不足部分由各区民政局从本级低保工作经费中配套解决。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有关要求
1.请三区民政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前拟定宣传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宣传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报市民政局社会保障处协商确定。并配合做好场地安排、参训人员组织、宣传材料发放等保障工作。
2.三区民政局确定的相关主讲人要提前做好本级出台政策的资料收集、电脑课件制作等准备。
3.三区民政局宣传培训计划上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
联系人:市低保中心陈丽萍 联系电话:6888780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