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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关于对《门头沟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3-16 11:05 来源: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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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保障基层卫生服务质量,2008年5月29日,区卫生局、区农委起草,并经区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单位关于门头沟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决定对该文件开展后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jwyzk@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80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0805729
4.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公室转发区卫生局等单位关于门头沟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门头沟区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公开征集意见的起草说明
门头沟区卫生健康委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