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宁党发〔2014〕56号)精神,全面落实《银川市2015年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任务推进表》(银社发〔2015〕1号)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和谐社区创建重点工作,推动我市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提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社区减负增效
目前银川市正在对社区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查,市委、市政府清理社区事项的文件已经下发,要做好相关普查统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社区准入政策出台之前,对各类挂牌、达标评比活动要进行必要地审核,重点就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要严格依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取消相关部门(单位)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行政审批证明,确需证明的事项,实行网格员个人盖章证明责任制”的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按照自治区“星级和谐社区”综合考评工作要求,县(市)区重点承担三星、四星和谐社区的综合考评工作,所以在自治区相关政策出台之前,要抓紧草拟本地具体考评办法和标准,要突出群众满意率、居民知晓率和入户走访率在考核标准中的比例。
二、社区服务站建设
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一是在社区统一设立“社区服务站”。站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二是统一制作门牌标示。全市统一为“银川市xx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服务站”,银底红字,牌匾尺寸要和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匾大小协调一致(制作样式已统一发至工作邮箱);三是统一办公场所设置。按照“小办公、大服务”的原则,撤销“一站式”服务大厅,原则上拆除“一站式”服务工作台,改建成网格员工作室等;四是统一服务职能。主要协助街道(镇)开展有关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入户核查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为居民提供文体娱乐等便民服务;协调社会组织为居民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其他需进驻社区服务站的事项由各县(市)区自行研究确定。为了满足上班居民的服务需求,社区服务站要实行“错时工作制”和“AB岗”制度,确保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必要时段可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做好自治区民生计划城乡社区建设项目。今年我市共争取自治区民生计划城乡社区建设项目资金970万元,用于完善全市26个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按照自治区资金核拨要求,各县(市)区要抓紧将工程建设承诺书或项目购买协议报送民政厅,同时复印件报银川市民政局备案。市局将于6月上旬先期下拨70%补助资金,待10月底项目竣工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下拨剩余补助资金。
二是严把新建住宅配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关口。2012年12月银川市政府出台了《银川市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市民政局于2013年开始参与新建住宅项目规划及竣工验收联审,并于2014年会同规划局、住建局出台了《银川市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验收手续。目前,开发企业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表辖区政府)签订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产权移交协议”不规范,工作中致使市民政局在联审过程中难以把控。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银川市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实施
细则》要求,指导监督好街道办事与开发企业规范签订社区用房产权移交协议,使新建住宅配建的社区用房落实到位。
四、社区网格化管理
按照自治区《意见》中“优化社区网格设置,按照300至500户居民的规模划分一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员,网格员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外的“两委”成员兼任,不足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要求,银川市已研究制定了《银川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就社区网格划分、人员配备、招聘条件、职责任务、报酬待遇、工作机制和考核办法等进行了明确。待市政府审定下发后,各县(市)区要抓紧调整本地网格规模及核定网格人数,重点就需招聘补充人员进行重点核定,并上报市民政局用于核拨人员经费。
五、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银川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已印发,各县(市)区要尽快制定本地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三级联动会商机制及时调整社区规模,明确区域划分,核定社区数,6月1日前完成社区调整工作。涉及招聘人员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先招后选程序,统一组织考试,把好进人关口,确保公平公正。换届方案和社区统计报表一并报市民政局备案。换届选举其他工作按照市民政局印发方案细化步骤执行。
六、社区服务特色品牌项目建设
2014年,我市首次引入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理念,启动实施了社区优秀品牌服务项目建设活动,重点培育了33个社区优秀品牌服务项目,银川晚报已进行了连载报道。在此基础上,今年再培育30个项目,在项目培育过程中各县(市)区要给予必要的方向性引导和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年工作目标,尤其对已初见成效的项目,比如兴庆区燕鸽湖燕庆园社区实施的“爱相随托管中心”、凤凰北街崇安社区实施的“微心愿”、金凤区满城北街居安社区实施的“交换空间”、西夏区朔方路玫瑰园社区实施的“老易民情直通车”等,应考虑给予部分运行补贴扶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服务精细化水平提升。
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通知》已下发,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六项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好“回头看”活动,准确查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活动总结。要加强典型培育工作,结合自治区民生计划农村社区服务站、银川市为民服务发展资金、农村幸福院、老饭桌等建设项目,推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运行。每个县(市)区选择2-3个程序规范、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具有代表性的村进行重点培育,留取活动影像资料,6月底前报市民政局筛选后统一上报民政厅用于推介和宣传表彰。抓好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事项流程图、基本议定事项指导目录村村上墙工作,议定事项登记五联表和政策问答要宣传印发到位,督促规范执行。
八、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各县(市)区要重视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开展,开展本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情况及现状的调研,研究制定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鼓励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适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技能。
九、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正式交由民政部门负责,各(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推动,并指导社区做好2015年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和谐社区创建是推进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也是今年我市重点工作之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意见》精神,结合《推进表》内容要求和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