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5-0003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5-03-30 |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5-03-30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5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于印发《2015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属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各相关社会组织:
按照《银川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2015年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银综治委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暂行办法》和《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试行)》办法。制定了《2015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于11月30日前,反馈至银川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科。
附件1:《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暂行办法》和《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试行)》办法的通知
联 系 人:马 凯 蒯丽娟
联系电话:6888092 6888760
电子邮箱:ycmjzzk01@163.com
2015年3月30日
银川市民政局
2015年银川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2015年深化平安宁夏建设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银党办〔2014〕25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今年将在兴趣爱好类社会团体及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中推行银川市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为目标,组织引导试点社会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暂行办法》及《宁夏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试行)》办法,开展社会责任自我规范、自我评价,增强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建立社会组织社会责任管理机制。
二、工作步骤
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在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自治区民政厅的指导下,由市民政局牵头,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属各相关社会组织主管部门配合完成。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
1、成立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领导机构。
2、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单位。
3、召开社会组织座谈会,就开展社会组织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进行座谈。
(二)完善指标制定方案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根据社会组织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社会组织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指标。
2、制定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会议,对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三)宣传评估实施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动员和宣传力度。
2、社会组织对照印发的评价标准,进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表现自我评价。
3、社会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和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相关资料。
4、评价专家组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的评价考核。
(四)公布结果总结推广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1、对评价结果在银川市主要媒体上公告。
2、召开总结表彰会,交流工作经验并授牌。
三、评估程序
1、组织实地考评。评价小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全面检查社会组织落实社会责任的真实情况,并根据评价标准逐项打分,形成初步考评分数。
2、广泛征求意见。实地考评后由评价小组向相关政府部门、会员和社区征求意见。
3、进行综合评议。评价小组根据实地考评资料和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做出最终评价结果。达到90分以上给予优秀等次,并由自治区民政厅授予履行社会责任优秀社会组织证书。低于90分的将不予评定等次。
4、进行授牌和公告。向接受评价的社会组织授牌,并在报纸上公告。向全市各有关部门通报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鼓励相关单位在有关工作中将优秀代表人物纳入政治安排评先评优推荐范围、优先参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安排以奖代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作为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银川市成立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银川市民政局局长尤峰担任组长,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学东担任副组长,市综治委、市公安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属各相关社会组织主管部门、三区两县一市民政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学东担任(兼)。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各社会组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扎扎实实抓好落实。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市)区民政局和社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任务。要加强学习,使各社会组织掌握社会组织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工作要点。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对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评价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及时总结和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