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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2014/11/04 2.4k 阅读 51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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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4-0079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4-11-05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4-11-05
名 称:关于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进程,提高农村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2014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在2013年试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扩大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4]5号),各县(市)区均能够对照试点任务和要求,认真部署、扎实推进。为检验试点工作成效,市民政局将会同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市18个开展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村进行考核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材料)、看(现场)、评(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评价打分。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试点村,进行表彰奖励。
      二、考核时间
      11月11日上午:
      兴庆区:滨河家园三村、新水桥村、塔桥村
      11月11日下午:
      贺兰县:沙渠村、欣荣村
      11月12日上午:
      金凤区:五里台村、西新村、植物园村
      11月12日下午:
      西夏区:十里铺村、兴盛村、德林村
      11月13日上午:
      永宁县:八渠村、惠丰村
      11月13日下午:
     灵武市:中渠村、崔渠口村、沈家湖村、西渠村、沙坝头村
      三、考核组成员
      张学东 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施新明 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
      杨文智 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长
      董丽敏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
      胡永德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按照《银川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银川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考核标准


      银川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5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