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部门文件关于成立市民政局支持永宁县闽宁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小组的通知 2013/11/04 1.9k 阅读 296 点赞 查看原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8/2013-0145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3-11-05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05 名 称:关于成立市民政局支持永宁县闽宁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市民政局支持永宁县闽宁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李建华书记调研闽宁镇讲话精神责任分工的通知》,为强化对接、落实责任,把我局分工负责的事项抓好办实,决定成立市民政局支持永宁县闽宁镇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尤峰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张生泉市民政局调研员 成员:贺新民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科长 董丽敏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 刘 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由局长尤峰总负责,局调研员张生泉具体负责组织抓好落实,小组具体职责是:按照责任分工要求,积极对接自治区民政厅和永宁县民政局、闽宁镇政府,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加强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形成合力,为闽宁镇社区阵地建设项目,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等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支持,实现把“项目落实好”的目标,全力促进闽宁镇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民生福利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5日 抄送:永宁县人民政府永宁县民政局闽宁镇人民政府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5日印发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