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按照银党农办发〔2013〕10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业农村有关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银川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将对全市17个开展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村进行考核验收,现就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2013年初,按照《银川市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审核上报的试点村。
二、考核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服务设施)、评(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评价打分。对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试点村,在全市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三、考核时间
11月4日上午:
贺兰县:得胜村、新胜村、经济桥村
金凤区:联丰村、永丰村
11月4日下午:
西夏区:同阳村、新华村、泾华村
永宁县:原隆村、福宁村
11月5日上午:
永宁县:南方村
灵武市:中北村、城一村、王家嘴村
11月5日下午:
兴庆区:强家庙村、河滩村、掌政村
四、考核组成员:
张学东 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树波 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
施新明 市委政研室农村经济研究科科长
杨文智 市委组织部干部
董丽敏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
许燕平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干部
五、要求
各县(市)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准备,按照《银川市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银川市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