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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民政业务带头人的通知

2013/10/23 10.0k 阅读 428 点赞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按照《银川市民政局系统民政业务带头人选拔培养暂行办法》,为充分保护、调动、激发民政行业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民政业务骨干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局系统开展民政业务带头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带头人。其范围为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及聘用人员。具体选拔条件按照银川市民政局系统民政业务带头人选拔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 推荐选拔程序

1.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经各处室或基层单位组织初评,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银川市民政系统业务带头人推荐表》(附件)及成果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局综合处;

  2.局综合处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步人员,报民政局党委会议研究;

3.对党委会议确定的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民政局发文确认民政业务带头人选拔结果,颁发《银川市民政系统业务带头人》证书。

三、有关要求

民政业务带头人选拔工作,是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局系统各处室、单位要加强业务带头人的培养,根据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需要,积极为业务带头人的培养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要高度重视民政业务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全面考察专业带头人的德、能、勤、绩,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确实培树本领域起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要注意安排好工作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组织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银川市民政系统业务带头人推荐表》

银川市民政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