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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谷区产业项目“专事专议” 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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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谷区产业项目“专事专议” 制度(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年12月29日 作者:区政府办公室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公司:

  《平谷区产业项目“专事专议”制度(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9日

    

  平谷区产业项目“专事专议”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落实区域产业定位,丰富产业园区功能业态,促进产业升级和多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平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建立北京市审批服务协调“专事专议”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执行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管理措施除外事项中未明确的,符合平谷区产业发展规划,为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城市运行、满足群众生活服务需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涉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混合业态发展或产业升级,在准入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多部门协同研究推进的新增产业项目。

  第三条 现有协调机制能够有效推进的项目,按照《平谷区入区产业项目会商咨询办法》执行,不纳入“专事专议”范围。

  第二章 工作机制

  第四条 对纳入“专事专议”范围项目建立“项目收集-会商研判-审议决策-组织实施-跟踪督促”工作服务机制,由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组建会商咨询工作组,综合考虑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口调控等因素对项目进行论证,多部门协同研究提出办理建议。

  第五条 “专事专议”项目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会议形式作出决策,审议通过后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 与《平谷区入区产业项目会商咨询办法》相结合,参照会商咨询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项目收集。各属地(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根据适用范围研究提出纳入“专事专议”范围建议项目(附件1),系统梳理项目基本情况后提交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情况应主要包括项目来源、基本情况、需要改革创新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内容。

  (二)会商研判。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会商咨询工作组,组织会商咨询会,通过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座谈、实地踏勘、借鉴外省市区经验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研究分析,共同研究办理意见和办理路径,论证通过后提出办理建议(附件2)。

  (三)审议决策。项目属地参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提请区政府审议,结合办理建议形成议题材料,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提前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确定,报送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组织实施。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专事专议”项目,由项目属地牵头推进项目手续办理,各审批部门配合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情况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区发展改革委向市级《目录》联席会议办公室书面报备。对不宜纳入“专事专议”范围以及审议未通过的项目,由项目属地向企业做好沟通反馈工作。

  (五)跟踪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区发展改革委沟通,及时反馈纳入“专事专议”范围的项目办理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及时向区发展改革委报备。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专事专议”制度的过程管理,全程跟踪进展情况,督促推进,并及时向区政府汇报结果情况。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事专议”制度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项目落地难的重要举措,围绕重点产业发展、优质项目效能等方面精心组织筛选,为企业做好精准服务。

  第八条 区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专事专议”制度工作,充分了解企业需求,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全程跟踪、督办项目办理情况。各属地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项目协调推进方案推动落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抓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落实。

  第九条 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项目办理情况,提炼改革措施和经验做法,固化改革成果,特别是改革过程中实施的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机制、规则、流程等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附件1“专事专议”项目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

单位性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行业类型

项目类型

自有厂房  租赁厂房  新建厂房

项目地址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产品

拟开工时间

拟竣工时间

总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平方米)

年产值(万元)

年地均产值(万元/平方米)

年税收(万元)

年地均税收(万元/平方米)

就业人数

本地劳动力比例

三、项目能耗水耗情况

预计年能源消耗总量  (吨标准煤/年)

其中年用电量

预计年用水量

节水节能情况

四、项目环保情况

生产工艺及流程

废弃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五、其他情况(创新能力、成长性、完善功能等)

我单位填报的内容及指标真实有效,若不能达到承诺内容,自愿退出,退出条件为:土地补偿费用以出让价格为基准,按照使用年限逐年递减。地上物补偿费用以区政府指定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价格为准。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专事专议”项目部门办理意见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办理意见

纳入“专事专议”范围上报区政府审议:

同意¨      不同意 ¨

具体建议:

建议单位:

审核人签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