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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银川市博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资格的决定

2019/03/15 1.0w 阅读 433 点赞

银川市博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10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函〔2018〕33号)和《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发〔2018〕66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你校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办学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经研究决定取消银川市博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资格,收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销毁学校印章。

你校要做好取消你校资质后有关的善后工作,凡涉及相关法律纠纷与责任的问题由你校负责。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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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