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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6-0162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08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6-08-08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1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 ||
关于下达2015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辖三区民政局、财政局、老龄办: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银政发〔2010〕6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一次性补贴1万元,由市财政全额承担,运营每年补贴2000元,日间照料室每个床位(含躺椅)、每张老饭桌一次性补贴1000元,日常运营补贴每年每个床位(含躺椅)、每张老饭桌补贴200元,凡符合政府给予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由市财政和市辖三区财政各承担50%。经过认真审核,现将2015年度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核拨如下:
一、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经费补贴27.95万元
1、2015年三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7个,需核拨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一次性补贴27万。
2、2015年三区建设日间照料室床位19张,需核拨一次性补贴0.95万元。
二、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经费补贴21.81万元
1、2015年三区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7个,需核拨运营补贴经费2.7万元。
2、2015年三区建设日间照料室床位19张,需核拨运营费0.19万元。
3、2014以前(含2014年)共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0个,需核拨运营补贴经费16万元。
4、2014以前(含2014年)共建日间照料床位177个,老饭桌115个,需核拨运营补贴经费2.92万元。
三、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补贴115.26万元
2015年三区共有1921位老年人符合政府服务补贴对象条件,享受政府服务补贴,需核拨补贴经费115.26万元。
以上核拨补贴经费合计165.02万元。
四、请收到指标后将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和发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虚列、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辖区财政、民政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五、如发现挤占、挪用、虚列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令第69号)和自治区《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宁党办﹝2006﹞54号)等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六、请将该项目指标列入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80205“老龄事务”科目。
附:1. 2015年银川市居家养老服务经费核拨汇总表。
2.2015年银川市三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花名册。
3.2014年以前建设并正常运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花名册。
4. 2015年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花名册。
银川市民政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件: